为了进一步强化行业扶贫工作责任,切实把行业扶贫工作落到实处,博兴县供销社根据上级行业扶贫工作相关要求,制定了《博兴县供销社行业扶贫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行业扶贫基本信息准确率和扶贫工作帮扶率“两个100%”,“就业帮扶2%”的目标任务,对行业扶贫工作中出现问题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一是实行党委成员指导、监督联系扶贫单位制度。县联社党委班子成员每人负责联系4个扶贫单位,包保责任单位开展行业扶贫工作;县联社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及时掌握扶贫工作情况。二是对扶贫单位负责人实行责任追责制度。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做好扶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实现基本信息准确率“100%”,扶贫工作帮扶率“100%”,“就业帮扶2%”的目标任务。对发现达不到“两个100%”的责任单位,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编辑:郭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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