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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市:土地合作社激发农村产业新动能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04    点击数:

  为破解农业规模化经营难题,激发农村产业新动能,邹平市供销社探索创办土地合作社,努力实现促进农民增收、增加村集体收入、服务农业规模经营“三赢”效果。

  土地合作模式是将土地所有权、经营权、承包权分离,邹平市供销社作为运营方,与村集体签订承包合同,合作社每年优先支付农民每亩土地800元的收入,年底根据决算盈利情况再由供销社、村集体按照8:2的占比进行分配。充分发挥人才、技术、设备场地、资金等方面优势,供销社创新“供销社+村委会+农户”的发展模式,建立“保底收益+盈余分红”的利益联结机制,开展“土地流转+”业务,推进耕、种、管、收、售等一条龙全程服务,采用“先试点、然后逐步推开”的办法进行积极探索。去年9月份,邹平市供销社与九户成家、道民村成立土地种植合作社,流转土地800亩,入社土地全部破除田埂垄堤,实现了集中连片。今年6月中旬,专业合作社进行了夏粮小麦抢收行动,优质小麦亩均产量1000斤以上,为两家村集体增收5万元,有力推动了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适度规模化种植和全程机械化作业带来了农业生产经营的高效率,邹平市供销社完善的服务体系也为合作社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供销社建有为农服务中心,中心配备有大型农机具、飞防飞机、测土配方及智能配肥设备。成家村和道民村专业合作社流转的土地在农业耕、种、管、收、烘、储等环节,服务中心提供了规模服务,并加强从产到销的统一经营管理,保障了农民较大的盈利空间。

  农业生产经营的定心丸是农业特色保险。在推进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去年12月,供销社生资公司为合作社800亩小麦全部投保了“小麦种植大灾保险”。该保险单位保险额900元,保险费率4%,即每亩36元,中央、省、地市财政分别补贴45%、25%、10%,投保人仅负担20%即7.2元,这一惠民举措增强了土地合作社种植经营的抗风险能力,也有效减轻了农民因保费带来的成本压力。

  土地合作社的运营模式,实现了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效衔接,保障了农民的财产收益,激发了现代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动能。“将九户镇试点的成功经验在16个镇街进行复制推广,把更多农民土地集中起来,由成方连片种植向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方向发展,实现强村固基、富民兴社,让更多农民受益。”邹平市供销社负责人介绍。

  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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