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邹平市坚持党建统领,将农村基层基础优势与供销社经营服务优势相结合,探索开展“1+4”(1是党建引领;4是合作社+农户+供销社+金融“四位一体”)土地合作经营模式,推动农业经营方式转变,促进农业降本增效,走出了一条以服务规模化推动农业现代化的新路子,持续推动村集体收入增加和村民增收致富。目前,“1+4”试点合作土地服务面积18971.31亩,秋种期间可达到42000亩,预计可实现集体增收4000余万元,三年内将实现20万亩服务规模。
一、主要做法
(一)坚持党建统领,挂图作战,构建强力土地合作经营工作体系。将“1+4”土地合作经营作为市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突破项目“实体强村”工程子项目,制定《关于以党建引领探索实施土地托管的实施意见(试行)》,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定期召开调度推进会,研究推进过程中遇到的资金、项目等问题,进一步压实镇街、部门责任。组织供销社与各镇街协调沟通,与九户、焦桥、台子、码头、魏桥等5个农业基础好的试点乡镇37个村开展对接37次,组织现场会11次、业务培训4次、培训720人次。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托管服务项目和补助标准,带动土地规模经营。将“1+4”土地合作经营模式工作成效纳入乡村组织振兴考核评价体系和市委“1+9+N”工程“督考用”一体化推进机制,实行季度亮灯管理,督促工作落实。各镇街修订农村党组织考核细则,将考核结果与村党组织书记绩效报酬、评先树优挂钩。5个试点镇设立5-10万元的专项奖励金,用于奖励村党组织推动土地合作经营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充分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二)坚持镇街发动,积极推进,建立稳固土地合作经营工作基础。镇街充分发动,向各村宣传讲解土地托管的社会经济效益和相关政策,算细算实土地托管前后投入、产出对比账,激发各村土地合作经营积极性,引导农民群众自愿走规模化合作经营之路。以九户镇成家村为例,实施“1+4”经营模式后,村集体成立合作社,主导经营553亩土地,扣除给村民的土地承包费外,可带来利润50余万元,全部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可根据实际情况或由合作社会员大会决定,按照一定比例给农户进行二次分配,进一步增加村民收入。开展“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按照入股自愿、管理民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引导村党支部组建并登记注册土地合作社,家庭农户负责自身土地入股整合,服从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决策,积极参与运营监督和管理工作,享受合作社分红。鼓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合作社主要负责人,村“两委”成员与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交叉任职,推行合作社重大事项村党组织前置把关。坚持稳妥审慎原则,镇街筛选村级班子团结、支部书记担当能力强的村,率先试点“1+4”土地经营模式,总结经验。强化风险防控,在运营过程中,严格按照合作社章程,做好运营决策、财务监督、利益分配等工作,保障合作社规范有序运转。重点加强对各村集体合作社运营及合作社资金账目的监督管理,将合作经营风险降到最低。
(三)坚持供销领带,金融支撑,建立全方位土地合作经营保障体系。供销社整合系统涉农资源,组建山东梁邹农业发展集团和滨供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不断壮大为农服务组织。“1+4”土地合作模式中,供销社作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依托社属为农服务组织,与专业合作社签订土地托管服务协议。对托管土地实行耕、种、管、收、储、售等全程托管服务,供销社只收取服务费用,土地收益全部返还村集体合作社。同时,借助自有农资集采配送网络,依托农资统采联盟,发挥规模优势,在实现农资安全供应的基础上,承诺农资供应费用较市场价低10%,最大限度让利于民。为进一步提升亩均收益,聚焦小麦良种繁育、优质玉米推广、智慧农机作业、粮食烘干、粮食储存等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促进现代农业转型升级步伐。供销社依托2大农业服务公司,投资购置国内外最先进的农机设备165台(套),整合社会农机153台(套),建成粮食烘干塔2座,日烘干能力800吨,改造仓储能力2万吨的粮仓,实现全程农事“一条龙”服务。与山东农业大学、山东种业集团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共同开展良种繁育、功能性小麦、蜡质玉米种植,价格比普通粮食种植每斤高出0.1-0.2元,进一步提升粮食产量和亩均收益。聚焦资金难题,解决资金难题,供销社与邮政储蓄银行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携手邮储银行、农商行等金融机构及保险公司,发挥“农担贷”、“惠农贷”等助农优惠政策和农业保险的托底功能,为村集体合作社提供金融担保,帮助解决合作社资金短缺、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同时,为更好地激励带动,市财政设立1000万土地合作经营专项资金,由供销社和试点乡镇按照分配比例统筹支配,对发展村集体经济进行扶持。
二、成效启示
(一)党建引领是“1+4”合作模式成功的根本保证。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乡村振兴的各环节各方面,是把握农村工作大局、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的根本性要求。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才能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确保正确的发展方向。
(二)合作社建设是“1+4”合作模式成功的关键所在。“1+4”合作模式是针对农业社会化服务,将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变一家一户生产为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生产,合作社就是组织分散农户的基础,只有将合作社组建好、规范好、运营好,才能真正推动工作落实,促进农民增收。
(三)供销社服务是“1+4”合作模式成功的核心保障。供销社多年来“扎根农村、服务农民”,常年在为农服务第一线,对农村和农民有深厚的感情,与农民打交道、与基层党委政府沟通协调经验丰富,对农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所需把握到位。多年来在农民心中具有良好的口碑和信誉,相比一般的社会组织,拥有为农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和设施设备,更值得老百姓信任,为“1+4”合作模式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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