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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
文章来源:市供销社     发布时间:2019-02-20    点击数:

  2018年成绩单

  全省在建和建成为农服务中心1300处,土地托管服务面积2955万亩。全省系统规范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的合作社304家,其中地方金融监管局颁证190家,可用于互助的资金余额8.7亿元。积极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全系统已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164家。

  2018年,山东省供销合作社以党建统领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全局,紧紧围绕服务和推动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以“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年”为抓手,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推动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效。

  大力推进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强化服务供给

  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加快推进“两个延伸”“两个提升”,即:服务对象由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向小农户延伸,服务领域由大田粮食作物向山区、丘陵经济作物延伸;服务手段由机械化服务向全产业链科技进步提升,服务方式由农业生产服务向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新六产”提升。

  一是建设为农服务中心,打造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在完善提升测土配方智能配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烘干贮藏或冷藏加工、庄稼医院、农民培训等6项基本服务功能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开展水肥一体、土壤深耕深松、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土壤氯化苦熏蒸改良、农业废弃物转化等服务项目,促进农业提质增效、绿色发展。

  二是完善流通服务体系,推进发展“新六产”。深入实施“农村现代流通创新工程”,以线下实体网络为基础,以电子商务为手段,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方向,推动流通服务与生产服务全程贯通,形成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发展格局。加强县以下实体网络建设,不断巩固线下传统网络优势。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前台多样化、中台模块化、后台一体化”全省系统电商模式的复制推广。在市和发达的县(市、区)探索布局建设“中央厨房”,逐步把“中央厨房”打造成服务城乡居民生活的综合平台。全省系统已开工建设“中央厨房”34家。

  三是推进农村合作金融稳步发展,增加农村金融服务供给。推广滕州“448”等规范信用互助业务工作模式,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和民主管理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稳步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全省系统规范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的合作社304家,其中地方金融监管局颁证190家,可用于互助的资金余额8.7亿元。在13市29个县市区开展农业补充商业保险业务,投保险种10个。推进融资担保服务,已成立的2家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总额4.76亿元,累计提供贷款担保9.39亿元。

  深化“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推进村社共建共享、协同发展

  把“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作为融入和推动乡村振兴最主要、最直接、最有效的载体和抓手,以增强村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增厚基层社发展实力、增进与村集体和农民的利益联结“四增”为目标,继续推进“四个结合”“四个共建”,不断提升共建质量。通过共办农民合作社、共推土地托管、共上特色产业项目、共建农村综合服务社等方式,让“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成果更加丰硕。

  同时,积极探索村“两委”、供销合作社、合作社三方人才交流机制,推进人才共育共享。全力参与脱贫攻坚,以“合作社+贫困户”为主要方式,突出就业帮扶、入社帮扶、扶贫项目帮扶、农业服务帮扶、钱物走访帮扶和其他帮扶“5+1”措施,大力推进产业扶贫。全省系统对接贫困人口1.69万户、3万人,帮扶节支增收625万元。

  推进县以下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密切与农民的组织和利益联结

  一是大力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以基层社为依托,通过产权联结、牵头领办、业务连接、项目扶持、服务带动等方式,大力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以创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为抓手,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的规范引导,积极推进生产、供销、信用内生性“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积极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总结推广滕州东王庄经验,创新“保底+分红”的利益分配机制、风险补偿机制和“农业职业管理人”制度,并实行集约化经营溢出耕地归村集体所有(可溢出5%-10%的耕地),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二是规范发展县乡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研究制定了《县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体制机制运营建议》,确定11个县作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单位,加大探索推进力度。

  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要聚焦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围绕全省供销合作社“四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强化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发展理念,突出扶优扶强的发展导向,坚持“农民得实惠、供销合作社得发展、员工得保障”的发展目标,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着力健全为农服务体系、发展农产品流通、壮大社有企业、夯实基层基础,更好运用市场经济手段推进工作,推动全省系统高质量发展,为推动乡村振兴、加快农业新旧动能转换发挥更大作用。

  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提高为农服务中心建设运营质量。要强化对为农服务中心的精准分类指导。明确为农服务中心财政支持类项目申报主体规范建设责任。

  推进县域为农服务体系一体化。指导县级社有龙头企业通过产权联结、业务合作等形式,整合资源,联合开展经营服务,形成发展合力。

  扎实推进土地托管服务。引导有条件的为农服务主体通过“村社共建”“社社合作”等形式,为更多主体提供农业系列化服务。

  推动流通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着力发展农产品流通、加工。建设和对接一批标准化生产基地,发展特色农业、品牌农业、生态农业,加大“三品一标”申请认证。加强市场对接,推进农超对接、农商互联、农产品进社区。发挥电子商务手段,实现农产品销售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在具备条件的地方推进“中央厨房”建设。

  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重点发展能够促进本地农产品网络销售和满足本地居民消费需求的电商业务。加快建设适应农村电商发展需求的县域物流配送中心、乡镇物流配送站、村物流配送点。

  加强实体流通网络建设。实施星级综合服务社创评工程,推广《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标准。

  推进发展“新六产”。引导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积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业与文化、旅游、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

  着力培育壮大社有企业

  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推动社有企业加快向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型,促进企业提质增效。

  强化社有企业联合合作。探索推进混合所有制,在重要涉农领域,保持对社有企业控制力和经营主导权。

  提升社有企业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投资决策、资金使用、资产监管、风险防控等制度,健全内控机制,优化管理流程,逐步推行全面预算管理,提升社有企业管理精细化水平。

  强化效益考核。落实各级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管主体责任,强化审计和效益考核,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全面提升基层工作质量

  增强基层社发展实力。制定出台基层社能力提升实施意见。强化龙头带动,推动社有企业经营服务体系与基层社、为农服务中心、农村综合服务社对接,带动基层社经营服务能力提升。

  做实农民合作社及联合社。坚持质量和效益优先,结合各地产业特点,引导基层领办创办销售带动、加工增值、生产服务等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

  深入开展“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积极参与全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与村“两委”、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建农民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点、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完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全面提升共建质量。

  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规范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引导基层加强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力争更多开展信用互助业务和具备开展信用互助业务试点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范围。

  扎实推进农业补充商业保险工作。引导土地托管中承诺保底产量或收益的土地,以及实行“保底收益+分红”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参加农业补充商业保险,强化对农业风险的防范保障作用。

  稳步开展融资担保及其他金融服务。引导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企业参与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的重组,发展融资担保公司、保险代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等金融机构。

  加强和改进金融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县级社监管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对已开展信用互助业务、未取得试点资格认定书合作社的第三方评估。

  编辑:郭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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