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发《关于表彰2018年度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的决定》,市供销社被评为“2018年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一等奖”。3月17日,市委书记佘春明同志就《决定》作出重要批示:“供销社在‘三农’经济、乡村振兴及现代流通工作中有独特的重要作用,祝贺取得的成绩,望在‘富强滨州’建设进程中再立新功”。
3月19日下午,市供销社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佘春明书记重要批示,各党委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就学习佘书记重要批示进行了表态发言。市社党委书记张景亮同志就落实佘书记重要批示提出4点要求:一是迅速传达学习,掀起学习佘书记重要批示的热潮,把贯彻重要批示与对标先进、工作落实结合起来,努力争一流、上水平;二是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抓好工作落实,尤其是结合下基层调研,早打算、早落实;三是加大工作的推动力度和协调力度,要把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摆在首位,积极向前推进;四是要加强工作纪律性,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为抓好佘春明书记重要批示贯彻落实,3月20日市供销社下发通知,要求:
一、抓好传达学习,将批示精神传达基层。市委佘书记的批示既是对全市供销社工作的鼓励和鞭策,更是对全系统服务“三农”,发展现代农业、实现乡村振兴提出了更高要求。各县(市、区)供销社迅速将佘书记重要批示传达至各基层社、社有企业,并认真组织学习。各单位班子成员要切实发挥引导、辐射作用,带头学精、学深、学透。要把佘春明书记的重要批示转化为增强信心、迎难而上的精神动力,转化为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有力措施,转化为服务“三农”、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转化为凝心聚力、共创和谐的良好氛围,真正落实到工作中、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业绩上来。
二、注重四个结合,确保重点工作全落地。深入学习贯彻佘春明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要与当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中央、省、市“两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六问”“八策”工作部署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全市供销社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结合起来,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和困难,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脚踏实地,埋头苦干,锐意进取,奋发图强,努力推动全市供销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富强滨州”建设再立新功,贡献供销社力量。
三、开展对标学习,力争工作再上新台阶。对照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办法,市社机关各科室要深入分析我市供销社的优势和不足,尤其是与潍坊市、菏泽市等排名靠前单位之间的差距,在保持优势的基础上,盯着短板精准发力、持续用力,力争今年工作再有新提高。各县(市、区)供销社、社有企业也要对标全省乃至全国先进县级供销社和社有企业,走出去参观学习、请进来探讨研究,把先进单位的管理经验,积极探索供销社综合改革和全面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全市供销社齐心协力,锐意进取,努力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切实在实施乡村战略、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中发挥更大作用。
编辑:郭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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