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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农强社谱新篇
文章来源:市供销社    发布时间:2018-12-06    点击数:

  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发展活力竞相迸发,为农服务能力大幅提升:2017年,全省供销社系统实现销售总额7261.2亿元、利润总额76.2亿元,分别是2012年的2.16倍、1.42倍;所有者权益达到500亿元,比2012年增长66.6%。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省供销社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坚定不移在改革中勇闯新路,在实践探索中形成了一套规范化、成体系、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实现了兴农强社新愿景,再铸发展新辉煌。

  观大势 谋全局把握为农兴农的改革逻辑

  行棋观大势,落子谋全局。山东省供销社深化综合改革最值得自豪的成果,就是忠实践行了为农服务的根本宗旨,让农民群众在供销社改革中得到了实惠。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指出,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做到为农、务农、姓农。为农就要把服务“三农”作为首要职责,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务农就要干农活、务农事,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发挥作用;姓农就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为农必须务农,为农、务农做好了,才能吸引更多的农民加入合作经济组织,从而改造自我、做到姓农。

  改革开放以来,山东省供销社坚持从为农服务入手,展开并不断深化综合改革。2014年初,山东省供销社被确定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后,突出体制机制创新、服务规模化、流通现代化、农村合作金融四大重点,大力实施“六大创新提升工程”,2016年圆满完成试点任务,探索形成了“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以为农服务中心为依托打造土地托管服务圈,以‘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创新工程为引领搭建协同为农服务机制,以‘3控3×6+1’H型双线运行机制为核心构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为农服务体系”的改革路径,创出了一整套规范化、成体系、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四十载风雨起苍黄。如果把视线拉长,便会惊喜地看到,改革开放40年来,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和农村改革的全面深化,全省供销合作事业走过了一段极不平凡的发展历程。之所以能在低谷中拼搏奋起,在创业中破冰前行,承载起为党委政府分忧、为农民群众服务、为城镇化助力的职责使命,开创了当前兴农强社的新局面,关键就是一代一代供销人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全国供销总社的精心指导下,坚守为农服务初心,坚持为农、务农、姓农的改革逻辑。

  今年以来,山东省供销社加快建成同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运作更有效的合作经营组织体系,改革思路的每一步深化,都是在做好为农服务基础上,不断向着为农务农姓农的方向聚焦发展。

  迎挑战 破难关保证综合改革持续向纵深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而深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省供销社坚持“为党委政府分忧、为城镇化助力、为农民群众服务”的信念,把解决“三农”现实问题与解决自身问题紧密结合,在服务大局中不断深化综合改革、厚植发展优势、彰显自身价值。

  一是针对“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的问题,创新土地托管服务,建设为农服务中心。打造平原丘陵3公里、山区6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形成了以服务规模化推进农业现代化新模式,为农服务中心从无到有、建成1300多处,2017年土地托管3106万亩、占全国供销社系统的22%,每亩粮食作物增产10%—20%、节支提效400元以上,经济作物达800元以上,化肥农药使用量减少20%左右,“农民外出打工、供销社给农民打工”成为山东亮丽品牌。土地托管4次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荣获2016中国“三农”十大创新榜样奖。中央领导高度评价:山东探索土地托管服务,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避免了“非农化”“非粮化”的问题,走出了一条适应中国国情农情的农业现代化路子;这项创新举措是从供给侧入手,解决了小规模农业经营如何融入现代农业发展的问题,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具有广泛的适应性。

  二是针对供销社改造在村级层面缺抓手的问题,创新开展“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与村“两委”共建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发展项目、人才队伍,在助力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集体经济发展中,找到了改造自我、服务农民在村级的实现路径,形成了强村固基、富民兴社的长效机制。

  三是针对涉农资源分散的问题,创新协同为农服务机制。省社与9个省直部门联合出台有关文件或签订合作协议,所有市社和90%的县级社与涉农部门联合出台了开展社会化服务的文件,搭建起聚合资源、为农服务的综合平台。

  四是针对全省系统为农服务体系贯通性不强的问题,创新“3控3×6+1”H型双线运行机制。按照上级社解决下级社干不了、干不好的事情为原则,做强省市、县级、乡镇分别承担的6项服务功能,优化再造服务流程,推进生产、流通、合作金融三大服务融合互促,逐步构建起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为农服务体系,促进了农业新旧动能转换和“新六产”发展。

  五是针对供销社内生发展动力不足、与农民利益联结不够紧密的问题,创新建设县以下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1.9万多家,县乡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基本实现全覆盖。目前,正总结基层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县乡供销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

  改革新境界立高存远、重整行装再出发

  未来5年,作为全国系统综合改革先行者和“领头雁”、全省为农服务的骨干力量,山东省供销社强化走在前列的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兴农强社的历史使命,为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山东省供销社确立的新愿景是:综合实力强,彰显在全国供销社系统改革发展中的领先力;服务供给强,彰显在全省为农服务体系中的主导力;基层基础强,彰显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的带动力;创新活力强,彰显在优化配置涉农资源中的承载力……

  过往的成绩是山东省供销社继续前行的底气:全省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和全国总社要求,咬定改革不放松,先行先试、善作善成,走在了全国前列。连续5年获得综合业绩考核一等奖,其中3年蝉联第一名,被评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先进单位,国务院和全国总社先后3次在山东召开现场会向全国推广山东省供销社改革经验做法。2013年以来,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全省系统改革发展资金达到16.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7亿元、省财政专项资金10亿元,分别是2012年的11倍和15倍,山东供销社逐步成为党委、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重要力量和重要抓手。

  改革永无止境。从今年起,山东省供销社将按照省社“四代会”确定的打造为农服务主力军的奋斗目标,聚焦推动乡村振兴,着力健全完善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社有企业经营服务体系、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基层组织体系和联合社治理机制“五大体系、一个机制”,加快建成同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运作更有效的合作经营组织体系。

  吸吮着改革开放40年的经验智慧,拥有经受了锻炼和检验的干部队伍,发扬勇于担当、创新实干、为农服务、敬业奉献的精神特质,我们有信心、有能力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将改革进行到底,开启打造为农服务主力军新征程,续写兴农强社新篇章。

  40年大事记

  ●1982年,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提出恢复和加强供销社“三性”(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加快推进供销社体制改革。

  ●1984年,山东省、市、县供销社从机构设置上陆续退出政府序列,但职能和定位不变。

  ●1988年5月,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第二次社员代表大会召开,通过了《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宣告成立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1992年11月,山东省供销社集团总公司成立,与省供销社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两块牌子),成为集行政管理与经济实体于一体的综合管理经营机构。

  ●1995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批复成立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12月,山东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通知》,出台了支持供销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1996年1月,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重新修订了《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5月,全国总社确定山东省为全国唯一的省级供销社综合改革试验区。

  ●2001年11月,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明确省供销社为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并批准机关工作人员依照公务员管理。

  ●2007年,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批准省供销社机关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随后17个市供销社和大多数县级供销社机关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2007年9月,山东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供销社改革发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并在日照市召开全省供销社改革发展工作会议,标志着山东省供销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2010年3月,山东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大力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加快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

  ●2014年4月,山东省被国务院确定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4个试点省份之一。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9月,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就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出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开启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新征程。

  ●2016年12月,全国总社主任王侠在山东督导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并对试点工作进行验收,充分肯定了山东省供销社系统综合改革试点方面取得的成效。

  ●2018年2月,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大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并对全省供销社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综合改革亮点

  农业服务规模化

  山东省供销社围绕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的问题,创新经营服务方式,在总结基层大田托管经验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推进农业服务规模化,以为农服务中心为依托推行“保姆式”和“菜单式”土地托管,打造“平原丘陵3公里,山区6公里”的土地托管服务圈。走出了一条人多地少、经营分散的基本国情农情下,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新路子。

  通过大力推广粮食烘干、智能配肥、良种良法、飞防作业等农业先进技术和设备的应用,为农民和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耕、种、管、收、加、贮、销等服务。通过不断扩大服务规模、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机制,实现了服务品种由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延伸,服务对象由分散农户向新型经营主体转变,服务模式由环节服务向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延伸,叫响了“农民外出打工,供销社给农民打工”的服务品牌。

  目前,全省系统在建和建成为农服务中心1300多个,土地托管2950万亩,智能配肥2648万亩,统防统治作业2567万亩。

  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

  山东省供销社始终把党建放在重要位置,2014年,省社在总结泰安市社“供销合作社+第一书记+服务项目”、章丘市社支部“一加三”模式、莒南县社“村社共建”等经验基础上,启动实施“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创新工程,大力推行“村‘两委’+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共建机制。重点通过共办农民合作社、共建生产生活服务平台、共上发展项目、共抓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共育干部人才队伍5个领域加强合作共建。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明晰共建各方利益关系,用市场经济的手段确保可持续发展,确保农民持续增收,确保村集体的经营服务收入,确保供销社盈利。

  一方面增强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和服务功能,另一方面找到了以合作经济方式推进强村富民的新路子,促进了农民增收、村集体经济壮大,实现了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和经营服务网络向村居延伸覆盖,形成“强村固基、富民兴社”的长效机制。

  目前,山东省开展”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的行政村已达29114个,为共建村增加集体收入8.3亿元。

  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

  山东省供销社以建设以农民为主体的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供销合作社改造自我的重要途径,以密切与农民的组织和利益联结为核心,在基本分别实现县级供销合作社和涉农乡镇基层社“全覆盖”基础上,积极领办农民合作社,并依托基层社、县级社自下而上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按照农民参与、农民出资、农民受益的原则,探索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内部的产权联结、组织架构、服务方式、运行模式、分配机制等,使其真正成为联利连心、合作共赢的利益共同体。通过构建“3控3×6+1”双线运行机制,在全省构建起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

  目前,全省系统领办农民合作社19418家,服务市场经营主体59882个,县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123家,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1183家。

  现代流通服务

  2001年,省供销社从建设日用品超市入手,开始探索构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从建店、织网形成县域连锁经营服务网络,再到区域连锁经营服务网络,农产品、农资、日用品等经营服务网络全面延伸,逐步构建了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

  通过“农超对接”“地产地消”等模式推广鲜活农产品。通过电子商务、特产店、专柜等方式,实现特色农产品全渠道营销。积极开展线上B2B交易,同时加快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目前,农产品连锁企业38家,建设农产品交易市场213处,农村综合服务社69824处、经营网点10.2万处。

  全面推进“供销社+互联网”行动计划,以山东供销综合服务平台有限公司为依托,建设县、乡、村三级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产权联结、信息对接、连锁经营等多种方式推动连“扣”成“网”,全省系统现代流通线上线下“一张网”发展趋势逐步显现。目前,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已建成运营电商网站125个,2017年全省系统电商销售额289.8亿元。

  农村合作金融

  2005年,临沂、枣庄、日照等市供销社依托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探索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省供销社因势利导,指导滕州市供销社于同年10月成立了全省供销社系统第一家县级农合信用担保公司,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融资担保平台,揭开了山东供销社系统在全国率先探索建设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体系的序幕。

  综合改革试点特别是2014年底国务院批准山东作为全国第一个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省份以来,省供销社加强对本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的引导规范,并积极参与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在全省率先探索出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的“448”“436”和“556”等工作模式,产生了广泛的示范效应,有效缓解了农民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目前,全省供销社系统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的合作社达到304家,社员出资额8.7亿元,年服务农民社员4.3万户次。面向适度规模经营的农业补充商业保险稳步推进,险种已达10个,累计投保面积12.41万亩。全省已组建融资担保公司2家,融资租赁公司1家,小额贷款公司3家,典当行2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1家,系统控股企业入股银行金融机构5家。

  编辑:郭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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