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要培养民众的法治信仰,首先得营造一种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的社会氛围,要建设法治国家,首先要维护宪法的权威和效力。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将我国在宪法宣誓方面的实践与探索推进到了新的阶段。
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就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编辑:郭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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