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和引导作用,自2010年设立合作发展基金以来,我市供销社不断建立完善运行管理监督体系,积极拓展基金投资领域,提升为农服务质量,有效助推了乡村振兴。目前基金规模10亿元,列全省系统第一,率先实现市县设立全覆盖。滨州市供销社在全省供销社信用经济安全发展培训班上作典型发言。
以科学规划“统”,做大做实合作发展基金。
滨州市社及县级社相继出台了《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谋划实施“一制定一设立一先行全覆盖”总体规划,即未设立合作发展基金的县级社,督促制定管理办法,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发展路径;已成立并运营的县级社,抓紧设立合作发展基金专户,开展规范征收运营;邹平市作为示范县级社,鼓励先行先试、典型引路,全面构建起规范化、系统化的合作发展基金全覆盖发展格局。今年初,滨州市供销社在全省率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合作发展基金工作的通知》,从提升供销社为农服务综合能力出发,扎实推进涉农资金、社有资产统筹整合工作,将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各种涉农资金、闲置社有资金和闲置社有资产盘活变现,统一纳入合作发展基金账户池,同时每年注入不低于20%的社有资产净收益,循环使用期限不超过3年,力争5年内经济基础好的县级社资金规模不低于1000万元,经济基础薄弱的不低于300万元,为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提供坚实的金融保障。
以政企支持“促”,凸显为农服务导向。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先后组织召开全省供销社“三位一体”现场经验交流会、全市合作发展基金现场推进会,宣传推广各县区经验做法。积极发挥供销社链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金融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与市农商行、市农担公司签署战略协议授信3县级社5.5亿元,与省农担公司、兴业银行建立“社银企”三方联动机制,融资服务金额5296万元,有效解决社有企业融资难题。加强与保险机构合作,扩大特色农业保险覆盖,全市投保农险面积6.5万亩,保额5900余万元,惠民县2.2万亩玉米收入保险试点获得成功。
以资金项目“聚”,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
为提高市、县两级供销社在基金业务中的参与度、提升基金专业化管理水平,以市财政入股200万元专项资金为撬动,联合邹平市供销社组建滨供农业服务公司,走出了“财政资金以股权形式投入下级社”的改革新路。2022年,滨州市社着手全资注册成立“滨州供销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由市财政扶持600万元、市社认缴3000万元、市社本级提取20%社有资产收益注入合作发展基金,进一步密切了市、县两级利益联结,保障了基金可持续性发展,促进了系统上下贯通。
以典型示范“带”,激发改革发展动能。
在市供销社的示范带动下,全市累计使用资金9.4亿元左右,支持 20个基层社建设为农服务项目,多个县级供销社争取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基层社建设,逐步形成“钱往基层用、政策往基层倾斜”的工作导向。邹平市供销社发挥合作发展基金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组建梁邹农业发展集团,实施“1+4”(1是党建引领,4是农户+合作社+供销社+金融)土地合作经营,走出一条村集体增收、村民致富、基层社发展新路径。沾化区供销社借力合作发展基金资金优势,先后投资2.5亿万元建设县乡村三级商贸流通服务网络,有力助推全市组织体系、服务阵地和经营网络建设。
以规范管理“抓”,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按照基金管理办法,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体系,综合运用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手段加强监督,防范风险。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合作发展基金相关制度规定,造成重大资金损失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严格落实县级社基金运营专户管理,由理事会安排对口科室对基金的资金拨付进行动态监管,并定期上报基金运行情况,确保风险可控。
鲁公网安备 3716020200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