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下午,市供销社召开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主会场设在市社会议室,各县市区社设分会场,市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蒋海峰,市社各科室负责人、市社直属企业负责人在市社主会场参会,各县市区社分管领导,各业务科室负责人、社有企业负责人在县市区分会场参会。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传达学习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认清安全形势、强化责任措施,动员部署开展全市供销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系统安全生产形势良好稳定。蒋海峰作会议讲话。
会议指出,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深刻论述安全生产红线、安全发展战略、安全生产责任制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各级供销社要结合将要开展的主题教育,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把本质安全作为确保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全面强化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防控措施落实,有力保障全市供销社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是要扎实做好全市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夯实安全工作基础。根据市安委会《全市高标准严要求开展“五一”前后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要求,4月22日至5月20日,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文件要求,在医疗领域、建筑施工领域、消防领域、道路交通领域、危险化学品领域、城镇燃气领域、农业机械领域、特种设备领域、电力领域等二十个重点行业领域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开展专项检查,文件中提到的多个重点领域,全市供销社系统的经营业务都有所涉及,各级供销社、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自查自改,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专项检查工作。
三是要扛起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把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强化组织领导和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市、县供销社要组织开展安全督导检查,要强化单位主体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靠前指挥、加强指导,认真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把压力传导到每一名员工身上。各分管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要督促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形成人人关心安全、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的良好局面。要强化考核问责。对因责任不落实、检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执法不严格等各种失职、渎职行为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决不姑息手软。
会议强调,一是突出抓好“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五一”期间人流、物流、车流明显增加,安全生产风险随之加大。要结合节日特点,全面加强风险分析研判,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特别对运营车辆、容易出问题的重点企业、重大风险,要组织力量严防死守、盯紧看牢,确保不出问题。二是严格落实值班制度,重大隐患和事故第一时间报告。强化应急值守,遇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处置,及时、如实报告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
鲁公网安备 3716020200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