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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山东省供销社《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 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来源:市供销社    发布时间:2020-01-23    点击数:

  各县(市、区)供销社:

  现将山东省供销社《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到全市经济社会的顺利发展。全系统各级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坚定坚决、沉着冷静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坚持重点防控,全面提高防控效能。系统内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按照当地卫生部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因地制宜落实通风、消毒、测体温等必要措施,确保疫情及时发现、有效处置。系统内餐饮企业、食材配送企业、单位食堂,要严格食品安全卫生管理,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进行食品安全卫生检验检测,杜绝因食品安全卫生引发疫情蔓延。

  三、做好信息报告,即时监测疫情态势。各级各单位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疫情。如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要同时报市供销社备案。

  四、强化宣传引导,大力普及防控知识。各级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防疫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做到科学预防,不信谣、不传谣。

  五、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市供销社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切实把各项防控处置措施落到实处。各县(市、区)供销社要成立领导小组,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和应对预案,按照当地防控工作要求,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合作、联防联控。

  附件:滨州市供销合作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滨州市供销合作社

  2020年1月23日

  附件

  滨州市供销合作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景亮

  副组长:孔令峰 蒋海峰

  成 员:王晓东 杨玉波 信延德 郑建群 徐成刚

  宋春华 张红果 马东哲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供销社现代流通处,联系人:张蕾,电话:3321715,18954375620

  附件:

  附件: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pdf

  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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